【遺失(失竊)財產】辦公室遭竊,該如何處置?
- 日期 : 2023-11-02
- 單位 : 總務處
- 分類 : 財產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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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保持現場完整
- 通知總務處交通及安全組(25911-3; 2359-0221)、協和派出所(2359-9520; 110)
- 若該空間有裝設保全系統,請通知天威保全(0800-531168)
- 詳列失竊清單,並於報案三聯單載明
- 上簽呈請校長同意學校設備報廢除帳(附件需含失竊清單、財產編號、報案三聯單),內容說明失竊情形及未來改善方法
- 校長同意後,填寫財產報廢申請單並附簽呈、會辦意見及相關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