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其他】離職或退休時,請連同人事室之「離校手續單」送本組蓋章證明。


單位遷移時遺留下來的物品要如何處置?
若該設備或物品已列為單位財產,損壞部份直接填「財產報廢申請單」,未損壞者移轉予接收該空間之單位。
若該單位不接受,則原單位自行尋找可移轉的單位。
若仍無去處,請詳列清冊(含名稱、財產編號、數量、單總價、購置日期)簽呈說明欲報廢原因。
核准後影印,填寫「財產報廢申請單」附上簽呈、清冊影本,待「財產報廢申請單」第三聯擲回後,始得搬離或捐贈。